我们在这里选取的是秦始皇称帝后建立、实施一系列制度与措施的片段,表现了秦始皇的雄才大略与恢宏气度。司马迁对此尽管也有批评、不满,但大体上是肯定的、赞扬的,这与《六国年表》所说的“秦取天下多暴,然世异变,成功大”观点一致;文章亦表现出高屋建瓴的气势。
秦初并天下,令丞相、御史曰:“异日韩王纳地效玺,请为藩臣,已而倍约,与赵、魏合从畔秦,故兴兵诛之,虏其王。寡人以为善,庶几息兵革。赵王使其相李牧来约盟,故归其质子。已而倍盟,反我太原,故兴兵诛之,得其王。赵公子嘉乃自立为代王,故举兵击灭之。魏王始约服入秦,已而与韩、赵谋袭秦,秦兵吏诛,遂破之。荆王献青阳以西,已而畔约,击我南郡,故发兵诛,得其王,遂定其荆地。燕王昏乱,其太子丹乃阴令荆轲为贼,兵吏诛,灭其国。齐王用后胜计,绝秦使,欲为乱,兵吏诛,虏其王,平齐地。寡人以眇眇之身,兴兵诛暴乱,赖宗庙之灵,六王咸伏其辜,天下大定。今名号不更,无以称成功,传后世,其议帝号。”丞相绾、御史大夫劫、廷尉斯等皆曰:“昔者五帝地方千里,其外侯服夷服,诸侯或朝或否,天子不能制。今陛下兴义兵,诛残贼,平定天下,海内为郡县,法令由一统,自上古以来未尝有,五帝所不及。臣等谨与博士议曰:古有天皇,有地皇,有泰皇,泰皇最贵。臣等昧死上尊号,王为‘泰皇’。命为‘制’,令为‘诏’,天子自称曰‘朕’。”王曰:“去‘泰’,著‘皇’,采上古‘帝’位号,号曰‘皇帝’。他如议。”制曰可。追尊庄襄王为太上皇(13)。制曰:“朕闻太古有号毋谥(14),中古有号,死而以行为谥。如此,则子议父,臣议君也,甚无谓,朕弗取焉。自今已来,除谥法。朕为‘始皇帝’,后世以计数(15),二世三世至于万世,传之无穷。”
丞相:此时的秦丞相为王绾(wǎn)。御史:此指御史大夫,掌监察、纠弹,地位仅次于丞相。此时秦的御史大夫为冯劫。
李牧:赵国的最后一位名将。
荆王:楚王。青阳:即今湖南长沙。
击我南郡:楚反秦于南郡在楚王被虏后,非在楚王被虏之前,此与事实不合。
“六王”二句:按,此处秦王所说秦灭六国之原因多为歪曲事实。所谓“韩王纳地效玺,请为藩臣”事,《韩世家》不载;“赵王使其相李牧来约盟”事,亦不见于《赵世家》与李牧本传;“魏王始约服入秦”事,《魏世家》不载;楚“击我南郡,故发兵诛,得其王”,楚反秦于南郡实在楚王被虏后,此处与事实不合;“齐王用后胜计,绝秦使”,事实是后胜前乃受秦收买,哄骗齐王亲秦;迨秦兵击齐,“齐王听后胜计,不战,以兵降秦”。这样说只是为了见出秦之师出有名,六国被灭是其咎由自取。
名号不更:指还像以前那样称“王”。
廷尉斯:即李斯。廷尉,九卿之一,全国最高的司法长官。